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7%,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推进化工污染治理工程。河西污水处理厂、凤凰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吨/日。
建立健全全市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开展29座尾矿库污染防治成效调查评估及现状评价,完成金寨、霍山、霍邱三县29座尾矿库土壤、地表水等采样检测。持续推进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上半年,整治市政雨污水管网缺陷点320处,新建空白管1处,修复断头管4处,完成混错接整治48处。目前,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均通过专家及相关主管部门审定,正在启动园区消防特勤站和水电路等各项配套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港口码头环保设施、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港口码头环保设施、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运行正常。累计清淤18800立方米,补水9464.3万立方米,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工程。霍邱4家港口企业7个标准岸电桩改造均已完成,靠港船舶使用岸电1320.46千瓦时。六、加快农村环境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美丽生态环境支撑。
(四)开展生态状况调查与成效评估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保护监测网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自然生态质量监测工作。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区域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体系。领导干部、企事业人员、社会公众等层面树立环境伦理观和改变传统的决策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需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和循序培养。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持续推进使用清洁柴油车(机)行动。
逐步推广安装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与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
拓展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针对牡丹江等跨省市流域,推动建立跨界水体管理机制,实施联合监测,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共享,提高流域监控预警能力,通过全流域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实现流域水质提升。2.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专栏2 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一)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2.夯实环境安全保障基础。2020年全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为204.11吨、105.81吨、811.07吨、42.93吨。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河流、湖泊监管工作,以自然环保为前提,引进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相关项目,严禁存在污染风险项目进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
加强辐射监测队伍建设,加大辐射监测基础设施投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对照2035年远景目标,开展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大气环境质量近期目标。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督促企业对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整改,对超标排放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同时适时予以公开曝光。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做好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省内履约工作,到2025年,全部淘汰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氯碱生产工艺。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换药械、降药量、减药害。健全规划实施考核制度,依据规划提出的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分年度进行考核。
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开展中幼龄林森林抚育,积极培育寒(中)温带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20年,全市人均GDP为3.3万元,低于黑龙江省的4.3万元和全国的7.2万元,我市发展水平与省内、国内的平均水平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较为迫切,目前社会价值观更趋多元化,环保政策压力较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日益提升。
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提高清洁油品供应保障能力、油品质量监管水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非标油品行为。其中,十三五期间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5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1座,为牡丹江龙辰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为绥芬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座,为牡丹江瑞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93.8%以上,全市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3.3%,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常态化开展辐射应急工作。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干扰活动遥感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工作。遵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积极引进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特色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六大重点产业相关企业,创建规范化、信息化、绿色化的工业园区。开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廊道建设以及重要栖息地恢复和修复工作,促进中俄自然保护地联合保护。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和我市关于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工作,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承包者与经营者实施、公众参与的多元化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加强对城市山体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实施城市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到2025年,在镜泊湖5A级景区内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连续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区域内重点流域全覆盖;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监测点位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强化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所有用地类型全覆盖。
贯彻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黑龙江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加强湿地保护,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
(二)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开展2020年,全市已创建省级生态村屯586个、省级生态乡镇34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8个、国家级生态村屯8个。针对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因地制宜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四、深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以水生态保护为核心,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主要水污染物减排达到省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四)开展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1.建立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2.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野生动物监测网络建设。
三、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挑战(一)形势分析1.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迫切。城市内渣土运输车辆需保持密闭,并严格监管渣土运输过程,杜绝乱堆乱弃现象。
排查督促重点风险园区、企业落实环评风险控制措施。强化环保依法督政,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成效考核,各级政府应科学合理制定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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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仍处在工业化初期,面临经济社会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双重任务。
有分析指出,欧洲现有能源政策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遇到自然和人为风险等风吹草动,就可能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能源短缺和能源价格飙涨,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和减排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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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应急措施、信息公开、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树立环保标杆,采取财政补贴、荣誉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推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绿色发展。
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